景德镇学院学报编辑部校对细则(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2-04-18 16:58:09
为保证校对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出版印刷错误,提高校对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1.责任编辑负责校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送取稿件和校样,做好与校对专家的联系。
2.校对要依据原稿,以原稿为准,不得在校样上随意增补、删减,发现原稿错误及编辑处理的疏漏和失误作出标示,由责任编辑对原稿、校样予以处理。
3.责任编辑校对要认真负责,准确使用校对符号,纠正错字,补齐遗漏,纠正版式错误,严格执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期刊质量。
4.校对差错率要保持在万分之一以内,对校对中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适当处罚。
5.校对的程序与要求
(1)一校:侧重对原稿校对,力求校样与原稿的一致,纠正版式错误,对有疑问处作出标示。
(2)二校:校对时要确定一校校出错误已改正,纠正版式错误,并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填补遗缺,统一体例。
(3)三校:校对时要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清理差错,确定版面格式。
(4)作者自校:稿件pdf版发作者自校,根据自校意见修改。
(5)通读:对修改后的排版清样进行全文通读,确证出版清样无差错。
6.校对内容
(1)检查多、漏、错文字及标点、符号错误;核对标题、署名,文中人名、地名、数字、公式。
(2)检查版面、格式,图表位置及表题、图题,字体、字号、字距和行距。
(3)查标题位置、层次及转行,注释、参考文献及序号,核对中英文目录及页码与文章的一致。
(4)检查刊眉、页码顺序、版权,封面封底、封二封三和书脊的文字、刊号、年月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