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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报学报编辑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2-01-23 16:24:26

​  一、稿件处理

  1.所有稿件均由编务登记、编号,录入稿件管理数据库,由编务及时分发、周转进入“三审”(初审、复审、终审)稿件处理程序。

  2.执行编辑初审、并填写《审稿意见书》,经编辑部主任(常务副主编)审核后,由编务按审核意见处理。

  3.对需作者修改的稿件,由编务根据《审稿意见书》填写《稿件修改意见书》,与原稿一并交(寄)给作者。

  4.对通过终审的稿件,执行编辑要及时进行编辑加工;在稿件处理完毕后,由编务连同《审稿意见书》存档。

  5.原则上一期学报,只发表同一作者的两篇文章。

  6.凡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来稿原则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若1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二、稿件审查

  1.稿件实行“三审”制,即责任编务初审,执行编辑或专家复审,常务副主编终审。除特约稿外,所有稿件均需三审通过后才能刊发。

  2.稿件登记后,编务初审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执行编辑或专家复审稿件,并认真填写《审稿意见书》,及时送回编务(一般不超过15日)。

  4.常务副主编终审,对初审、复审意见进行核定,最后作出取舍决定。

  三、编辑加工

  1.编辑加工由执行编辑负责,是对通过终审决定发表的稿件进行加工锤炼,使其从内容到形式上更适合刊物的要求,使稿件的质量更上一层楼。通过编辑加工,努力体现和提高稿件的编辑含量。

  2.编辑加工的原则:精编细改,先析后改,先通读全文评估稿件的价值,形成修改设想胸有成竹后再改;有错必改,改与不改两可之间的原则上不改;改稿必须恪守文稿的原貌,保持作者的风格;若对稿件作较大改动,必须经作者同意。

  四、稿件发排

  1.发稿以前由执行责任编辑负责汇编,全面审查,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全部稿件包括文章,图、表、照片,中英文目次,摘要及关键词,作者简介、参考文献,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封面,版权等各项内容都齐全,没有遗漏,并统一编号。

  清:稿件打印清楚,字体(简化汉字书写,中外文的注释、大小写、正斜体)规范,图、表、图片清晰,标明放置地位,没有遗漏图题、图注等。

  定:稿件中的一切问题包括政治内容,科技内容,文字、图序、表序,都审查无误,一经交出一般不再修改。

  2.编辑部主任(常务副主编)审核无误签字发排。

  五、校对

  实行“三校一读”制:

  一校:编务负责。依据通过终审的原文校对,重点解决丢字丢句丢段、数据错误,错多字及标点符号错误,图表的尺寸和位置,初步完成版面调整,检查文献书写格式及文献排序是否与文内一致。

  二校:执行编辑负责。除全文校对并核查前校中提出的问题外,重点解决版面规格、目次的调整。复查图表、补版撤版的结果和标题、表题及题序,有条件时在电脑上校对,解决校对中的文字错误。

  三校:专家负责。通读校对全文,检查各封页,包括目次、书脊、尾注、页眉、补白、转页照应等。检查改版质量,辅以电脑校对消灭一切差错。

  一读(核红):常务副主编负责。与三校校对,看清样上尚有那部分尚未修改的。

  学报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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