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简介
《景德镇学院学报》稿酬、编审及奖励等费用执行标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26 16:57:31


为完善景德镇学院学报期刊出版管理机制,发挥期刊在树立学校学术声誉、扩大学校学术影响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稿源,提高学报整体质量水平,以优质优价为原则,对优质稿件、专家审稿及编校,给予相关报酬。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家约稿稿酬

专家约稿的稿件必须通过学报编辑部主任审核签字确认。专家约稿的稿件不够专家水准的,按一般稿件处理。专家约稿的组稿人组稿费暂定500元/篇。专家约稿给予稿酬如下:

1.双院院士:20000元/篇;

2.双一流高校博导、教授,长江学者等:6000元/篇;

3.一般高校博导、硕导、教授稿:3000元/篇;

4.特色栏目稿:1500元/篇。

二、审稿费

1.校内专家盲审:80元/篇

2.校外专家盲审:200元/篇(选题偏僻艰涩)

三、编校费

1.校稿:每期自然科学版为800元/期、社科版为750元/期;

2.通读:自然科学版为500元/期、文科450元/期;

3.英文翻译编校一体:自然科学版每期1400元,社科版每期1200元;

4.打包、发行费:200元/人。

四、版面费

(一)版面费的收取

版面费根据论文字数收取。

社会科学版:6000-7000字,800元/篇;7000-8500字,1000元/篇;8500-10000字,1200元/篇。

自然科学版:4000-6000字,800元/篇;6000-8000字,1000元/篇,8000-10000字,1200元/篇。

版面费一律由作者直接打入学校财务账号内。

(二)版面费的减免

申请减免版面费的作者必须提出申请(书面或电子版),由责任编辑审核并签字申报,编辑部主任签字许可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减免条件如下:

1.对专家约稿的稿件不够专家水准的,可不给予稿酬,但可以减免版面费;

2.对稿件质量水准很高,投稿者有(如遇人生灾难、正在大病医治、贫困户家庭)等情况的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

3.对国家级课题,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

(三)符合刊发要求的本校教职员工论文免收版面费。

五、奖励费

1.凡在我刊发表的论文(不论校内或校外作者)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每篇奖励作者1000元;文摘被收录的,每篇奖励作者500元;目录被收录的,每篇奖励作者200元。

2.凡在我刊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3000字以上转载的,每篇奖励作者1000元;文摘被收录的,每篇奖励作者500元;目录被收录的,每篇奖励作者200元。

3.凡景德镇学院教职工或毕业生在其他刊物发表文章时,引用、参考我刊刊发的论文,一律给予30元/条的奖励。作者自行申报,可以累计。奖励年终统一发放。

4.上述奖励经费均由编辑部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相关规定在编辑部创收经费开支(不重复奖励)。

六、发放程序

学报编辑部负责统计制表,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由执行编辑负责统一按项目发放。上述经费在学校预算内经费中支出,如遇学校预算内经费不足,可以在编辑部预算外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相关规定开支。一切开支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